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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必读:中考、指标到校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平行志愿填报规则

 本地学籍外地户籍在重庆如何上高中?本地户籍外地学籍又该怎样上高中?外地人或者外地学籍在重庆,异地中考比异地高考难得多!今天我们就来集中讲讲,重庆初升高时户籍与学籍问题,该如何解决?平行志愿如何填报?

 



重庆指标到校报名条件

1、具有两年及以上该区内的正式学籍+重庆户籍,缺一不可。 

 

2、指标到校志愿填报时只能填本区内学校,不能跨区填报。

 



常见问题

1、当区学籍,外地户籍

根据官方政策,原则上外地户籍或未满2年及以上当区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指标到校。

 

解决办法:

由于指标到校是在区域内自主进行的,如果本校有高中部,学校拥有较大自主决定权,在孩子成绩特别优异的情况下,学校是可以帮忙解决异地户籍或学籍年限未满问题。



重庆中考报名条件

1、具有重庆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22年未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参考2021政策)

 

2、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含联招)考试。

 

3、具有连续两年我市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县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含联招),成绩和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由该区县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常见问题

1、异地户籍,重庆学籍

这种情况是不能直接参加中考联招,无法通过志愿填报报考联招高中的。

解决办法

①在每年中考报名前,最好是4月份之前将户口转到重庆,保证户籍和学籍都在重庆;

②成绩优异的直接联系目标高中,如果获得QY,目标学校就会解决就读问题;

③自行联系普高;

④就读民办高中。

 

2、重庆户籍,异地学籍

拥有重庆户籍,但是中考前在异地就读,不满足重庆学籍,无法进行重庆中考报名。

解决办法

①在每年中考报名前,最好是4月份之前转学到重庆,建立重庆学籍;

②成绩优异的直接联系目标高中,争取QY直接就读;

③自行联系普高;

④就读民办高中。

 

3、异地户籍,异地学籍

这种情况下,限制就比较多了。

解决办法

能满足条件的情况下:

①初二开学前转学到重庆,保证拥有两年完整学籍,参加区内普高升学;

②中考报名前将户口和学籍均转到重庆,则可以参加联招。

 

无法满足条件的情况下:

①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联系目标高中,争取QY,目标学校会解决就读问题,但是要求学生成绩非常好才行;

②就读重庆民办高中;

③参加孩子外地的中考取得高中学籍,在转学进入重庆高中就读。

温馨提示

如果有以上情况的家长,建议多咨询教委、学校等,会获得详细答案!如果是重庆市内非联招区县学生想要到主城就读,或联招区学生想回非联招区就读,直接咨询目标学校即可。

 



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在填报中考志愿时,可在同一批次的联招学校里同时填报若干个志愿。

 



填报流程是什么?

平行志愿录取具体操作流程分为“划线”、“排序”、“检索”、“录取”四个步骤,分别是什么意思?请往下看。

划线:根据当年全市联招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成绩,市教委中招办统一划定当年联招最低录取分数线。

 

排序:对达到联招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以上的全体考生,按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检索:按考生排序位次依次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检索,按照从A志愿学校到E志愿学校的顺序检索。在检索的过程中,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学校的录取条件,则该考生自动进入学校录取系统,后续的B、C、D、E志愿就不再被使用。

 

如果不符合A志愿条件,再检索B志愿,依序检索。一经出现考生志愿与学校条件相符的且联招计划尚未满额的,该考生即被该学校录取。当上一位考生志愿检索完成后,再对下一位次考生进行志愿检索,以此类推。

 

录取:对符合联招录取条件的学生,系统直接录取,并直接录入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重庆高考报名条件

1、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普通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可报考普通类。

 

(1)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

 

(2)截至报考当年9月30日(含)往前连续推算,考生至少具有我市3年户籍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3年学籍。

 

(3)考生具有我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其父或母为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部队复员军人、部队转业军人;因家庭变故、其父或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达到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回国后本人户籍已落户我市;考生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

 

(4)考生以“非重庆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随迁子女)身份报考普通类时,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须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3年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或母须提供在渝3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工作和居住证明(包括连续3年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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